在娱乐圈这个风云变幻的舞台上,明星的一举一动都备受瞩目。近日,一则消息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和热议:曾因酒后砸车获刑6个月的艺人李明德,被传将在河南商丘一家酒吧于本月27日“打工”演出,这一消息被众多网友视为他的“复出”信号。

据了解,该酒吧在短视频平台账号发布消息称,艺人李明德将于本月27日前往酒吧“打工”,除了唱歌还能和客人合影,充卡3000元就能获得卡座(可坐1 – 8人)观看演出。酒吧视频账号还发布视频,李明德表示27日将在“酒吧等你”。酒吧工作人员也证实,按计划李明德会参加27日活动,参加需提前订位置,充卡3000元即可,且还有不同金额的充卡选项,充值越多赠送金额和礼品越多。
李明德出生于1996年,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本科班,曾出演过多部影视作品。然而,他的演艺之路并非一帆风顺。今年年初,他因公开指责其他艺人“耍大牌”引发关注,随后部分直播账号被封禁。更严重的是,他经纪人发文称他曾因酒后砸车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,赔偿20万元,不过目前已刑满释放。
对于李明德疑似在酒吧商演“复出”,网友们的看法呈现出两极分化。一部分网友认为,既然他已经刑满释放,正常演出无可厚非,毕竟每个人都应有重新开始的机会。但也有不少网友质疑,李明德属于“劣迹艺人”,公开参加活动不太妥当,担心这样的行为会对社会风气尤其是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。
针对这一事件,律师们也发表了专业看法。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,李明德酒后砸车并被判处有期徒刑,其行为违反刑法,损害了公众形象,属于劣迹艺人。根据《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》第十六条,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或个人不得邀请、组织处于联合抵制期内的演艺人员参与演出行业各类活动,也不得为其提供其他宣传、推介等便利。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连大有指出,依据《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,受到联合抵制的演艺人员若要继续从事演出活动,本人或其所属单位应在联合抵制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向道德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,经综合评议后,符合复出条件的,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会向会员单位和个人通报,取消联合抵制措施,并引导其参与相关活动改善社会形象。
不过,两位律师也提到,酒吧并非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会员单位,但酒吧组织商业性表演活动需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审批。付建强调,酒吧若未核验主办方的演出审批文件,允许无资质演出,可能被文旅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。同时,出狱人员依法享有劳动权和从业权,可以参加公开演出,但文旅部门需要严格审核演出申请,重点核查艺人是否为劣迹艺人、是否符合复出条件,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可能会驳回。
李明德欲在酒吧“复出”这一事件,不仅关乎他个人的演艺生涯,也引发了社会对于劣迹艺人复出标准和监管的思考。文旅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,严格审核,确保演出市场的健康和良好风气。而公众也在关注着,这样的事件将如何发展,是否能给社会一个合理的交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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